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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快实施就业服务提质工程

来源:宣传中心|发布时间:2024-01-01|浏览次数:

12月27日,陕西省人社厅印发意见,明确在全省范围加快实施就业服务提质工程。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总牵引,以“三项工程”(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就业服务提质工程)为抓手,夯实基层服务基础,到2024年底,建立5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驿站,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标准化公益性零工市场。

就业服务提质工程以建立健全设施完善、功能多样、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主要目标,加速公共就业服务提质。通过建立产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清单、拓展市场化信息发布渠道、就近设立人社便企服务站点等措施,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多渠道保障重点企业招工引才;全力推进数字赋能就业。共建共享就业信息化“一库一平台”(全省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全省集中的就业信息平台),拓展“秦云就业”服务功能,支持精准化就业管理和便捷化就业服务。以数据为抓手,做准、做实、做全服务对象底数,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人找服务”转变为“服务找人”;加快推进零工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市场建设管理标准,有序打造一批综合性、专业性、区域性的高质量零工市场,搭建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零工服务平台。加大零工信息归集和推介力度,推行“即时快招”服务模式;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立覆盖全域的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构建“15分钟就业服务圈”,优化“家门口就业”掌上服务,将“人找岗”与“岗找人”相结合,延伸就业服务触角,常态化将就业服务送进高校、园区、公园、商超等群众日常生活场景中;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实施“一对一”就业援助,提供“131”精准帮扶,规范开展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与跟踪服务,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不低于90%。统筹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就业。

意见要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切实承担辖区内劳动者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职能,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提升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覆盖面。同时,紧盯形势变化,强化统计调查和大数据运用,加强就业监测预警。对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成效好、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地市,采取相应激励措施,多措并举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

相关链接:《关于加快实施就业服务提质工程的意见》(陕人社发〔202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