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延安市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网站!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主页 > 办事指南 > 居民保险 > 相关政策 > 相关政策

延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2-03-15|浏览次数: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2.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乡镇、街道办进行初审,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进行审核确认。

3.重度残疾人如何办理参保登记?

重度残疾人(持一、二级残疾证人员)参保时允许个人不缴费,仅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什么时间开始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费,每年8月1日11月30日为次年度的缴费时间。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具体标准有哪些?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缴费档次。

6.政府对每个缴费档次怎样补贴?

省、市、县(区)各级政府对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2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缴费300元的补贴40元;缴费400元的补贴45元;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补贴资金记入个人账户。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有何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龄段实行最低缴费年限规定,断保人员可补缴间断年度的欠费。(1)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已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不再缴费;(2)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补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含补缴), 补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8.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的,所缴保费会不会有损失?

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损失。参保人无论在缴费期间还是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或余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产生的利息)都会一次性退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9.到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参保人员应在达到60周岁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或社区签注意见,乡镇、街道办审核,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办理领取手续。

10.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发放有何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含补缴)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怎样计发?

  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构成,终身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除以139,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25元。

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相关保险关系的衔接、转移有何规定?

1)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照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在本市内转移的,只转移参保关系。2)已按照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仍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4〕35号)执行

13.哪些参保人在死亡后可以领取丧葬补助?

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800元。

14.如对政策理解不清楚,可向哪些部门咨询?

村(居)委会、社区、乡镇、街道办社保所,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以及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