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延安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地址:延安市新区鼎盛豪庭B区1-3层(延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业务咨询电话:0911-2162427
投诉举报电话:400-0911-079
联系邮箱:157570606@qq.com
技术支持:延安卓天网络
欢迎访问延安市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网站!
当前位置:主页 > 办事指南 > 居民保险 > 相关政策 > 相关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体参保政策
1.贫困人口
(1)适用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
(2)政策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3)具体政策:财政每年为其代缴50元保费。
2.一、二级残疾人
(1)适用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一、二级残疾人。
(2)政策开始时间:2010年1月1日。
(3)具体政策:财政每年为其代缴100元保费。
3.三、四级残疾人
(1)适用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中的三、四级残疾人。
(2)政策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3)具体政策:财政每年为其代缴100元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