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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困难群体参保政策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2-03-15|浏览次数:

1.贫困人口

(1)适用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

(2)政策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3)具体政策:财政每年为其代缴50元保费。

2.一、二级残疾人

(1)适用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一、二级残疾人。

(2)政策开始时间:2010年1月1日。

(3)具体政策:财政每年为其代缴100元保费。

3.三、四级残疾人

(1)适用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中的三、四级残疾人。

(2)政策开始时间:2018年1月1日。

(3)具体政策:财政每年为其代缴100元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