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哪些鼓励措施?
来源:陕西省人社厅|发布时间:2022-09-21|浏览次数:
(一)社会保险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可在完成参保缴费后6个月内,向本人社保参保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创办社会机构
在校或者毕业不满两年的大学生自主创办社会服务机构且属于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的,可向县级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直接登记,受理机关应减免开办资金,优先安排创业实训。
(三)鼓励到中小企业就业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