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帮扶措施?
来源:陕西省人社厅|发布时间:2022-09-21|浏览次数:
1、哪些人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主要包括十一类人群:
(一)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五) 失去土地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
(七)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八)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十)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失业人员;
(十一)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帮扶措施?
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服务等帮扶措施。对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可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