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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谁能领?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时间:2022-05-27|浏览次数: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直接发放补助,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实施上述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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