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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来源: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发布时间:2024-10-15|浏览次数:

2024年第三季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延安市人社局现公布2024年度第三季度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一、延安5万吨液体苹果开发项目拖欠劳动报酬案

        陕西中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辛琰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UQLTU4L;地址: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鼎正大都城北门2楼203室

        陕西众城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延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B0K20K5T;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西环城路559号

        2024年4月29日,宝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唐某等56名工人投诉举报,反映延安5万吨液体苹果开发项目拖欠工资1828074元的欠薪线索。

经查,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陕西中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陕西众城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计拖欠20名农民工工资833899元。2024年7月30日,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陕西众城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依法清偿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改正,且拒不履行;2024年8月7日,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陕西中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先行垫付拖欠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改正,且拒不履行。

        2024年9月10日、11日,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分别将陕西中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众城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推送延安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并于9月20日在宝塔人社公众号向社会公告。同时该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在与区公安机关办理移交手续。

        二、陕西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陕西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91133426P;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八府庄北路锦绣芙蓉苑2幢1单元6层161号

        2023年12月13日,董宁等3人在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投诉陕西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延川县博远职工住宅楼消防改造维修工程期间拖欠5人工资71900元。经查,陕西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董宁等5人工资实为58375元。

        2024年1月18日,延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陕西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法人刘志亮下达《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决定书》,以短信形式送达。到期后,陕西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法人刘志亮未支付也未对此向延川人社局说明情况,延川人社局再次电话联系仍是拒接。2024年1月23日,延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将陕西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信用网站予以公告。同时该行为已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延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后经延川县公安局协调,陕西博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将拖欠工资全部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