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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陕西省人社厅|发布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工作安排,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

地点:陕西省人民政府前大楼5楼(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

三、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时,考生须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资格复审回执于面试当天上午8时10分在新城广场陕西省人民政府西门传达室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进入,迟到考生禁止进入并取消面试资格。

2.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安全。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

2.“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3.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考试当天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合格后可进入考点考试。

4.严格落实居住地和西安市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考试。

请考生自觉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公布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情况

面试结束后,将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和体检公告,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注意查看有关信息。

 

附件: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23日

 

附件1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报考职位

准考证号

姓名

备注

1

陕西省劳务交流指导中心220025110296

1122000304809

谢彬

同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

 

2

1122000304811

马小哲

3

1122000304818

许敏

4

陕西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220025110297

1122000304822

李琼瑶

5

1122000304823

罗姝婧

6

1122000304919

张茜

7

1122000304930

袁紫梦

8

陕西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220025110298

1122000305103

杨浩

9

陕西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220025110298

1122000305107

马彦鹏

同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

10

1122000305113

卢彦企

11

陕西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陕西省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20025110299

1122000305224

职晶茹

12

1122000305228

史欣宇

13

1122000305314

何一鸣

14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传中心220025110300

1122000305319

张亦弛

15

1122000305321

王羲豪

16

1122000305323

李希明

17

陕西省人社厅机关服务中心220025110301

1122000305401

杨惠强

18

1122000305411

马鸿扬

19

1122000305412

徐超杰

20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据与网络安全监管中心220025110302

1122000305413

张劭辰

同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列

21

1122000305418

王琪

22

1122000305419

谭蓉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1.本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服从管理。

3.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按缺考处理。

4.考生应自觉关闭全部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对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按考试违纪有关规定处理。

5.考生按抽签号确定面试次序。

6.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前自觉在候考室候考,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次序引入考场。

7.进入考场后在指定位置就座,考生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佩戴有可识别特征的饰物。

8.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沉着冷静,自觉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没有听清试题时,可以向主考官询问。

9.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等候公布成绩。听取面试成绩时,须交回所抽签号,并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

10.考生应自觉保守试题秘密,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11.考生必须遵守面试纪律,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