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延安市中小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网站!

办事指南

当前位置:主页 > 办事指南 > 职工保险 > 相关政策 > 相关政策

省人社厅召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动员部署视频会

来源:宣传中心|发布时间:2023-10-25|浏览次数:

10月24日,省人社厅召开全省人社系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动员部署视频会,安排全省《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军参加会议并讲话,省社保局局长徐立主持会议,西安、延安和汉中3个地市人社局围绕贯彻实施《条例》做了发言。

今年8月16日,李强总理签署第765号国务院令,颁布《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是社会保障法治化重要成果,是全面规范社保经办工作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共7章63条,包括总则、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和管理、社会保险经办监督、法律责任、附则。新颁布的《条例》是规范社保经办业务、提升经办服务能力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据。

会议指出,《条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保障法治化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落实便民利民要求、风险防控要求,进一步完善经办规程,优化服务流程,落实社会各方在社保经办领域的责权,不断增强社保经办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一线窗口单位经办服务效能。

会议强调,要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主要精神,充分把握好便民利民要求、风险防控要求以及社会各方在社保经办中的责权。要维护好基金安全这个社保工作的底线和红线,坚持人民至上,确保《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地见效,严厉打击骗取社保基金、挪用社保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违法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省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会议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把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结合“人社工作进园区”“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利用好人社部下发的《条例》解读文件、配套文件、各项制度等,加强对《条例》进行学习和培训,全面掌握、准确理解《条例》新规定新要求。要充分利用好《条例》实施前的空窗期,统筹组织好学习宣传、制度梳理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社保经办公共服务水平,确保12月1日《条例》施行平稳衔接、各项工作圆满落实。

厅相关处室(单位)、省社保局各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地市人社局在分会场参会。(文/樊帅 张晶)